近日,河南省政府下发《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》,《意见》提出,2016年底前,设市城市和省直管县要全部建立居民阶梯水价制度,其他县城及建制镇调整水价时同步建立居民阶梯水价。
《意见》指出,到2017年,竞争性领域和环节价格基本放开,政府定价范围主要限定在重要公用事业、公益性服务、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。到2020年,市场决定 价格机制基本完善,科学、规范、透明的价格监管制度和反垄断执法体系基本建立,价格调控机制基本健全,价格公共服务机制趋于完善。
《意见》明确,2016年底前设市城市和省直管县要全部建立居民阶梯水价制度,其他县城及建制镇调整水价时同步建立居民阶梯水价。新增供气城镇同步建立居民用气阶梯价格制度。加快“一户一表”改造进度,进一步扩大居民阶梯电价、水价覆盖面。
当前,河南省正全面打响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。《意见》表示,要建立完善反映环境损害成本和治污成本的环保价格政策体系。对超低排放机组给予电价补偿,2016年10月底前,燃煤发电企业要全部实现超低排放。经环保验收合格并符合超低排放标准的燃煤发电机组,从2016年1月1日起,执行不同的环保电价政策。
2016年底前,市县污水处理费标准要调整到位。对污水处理资源化利用实行鼓励性价格政策,鼓励工业、洗车、市政环卫、城市绿化和环境用水等使用再生水。
滕州市中润供水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地址:滕州市善国北路91号 邮编:277599 热线电话:0632-5534111
主办单位:滕州市中润供水有限公司 鲁ICP备09072157号-1 鲁公网安备 37048102006147号
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:0632-5534111 举报邮箱:tzgongshui@163.com