滕州市中润供水有限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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践行服务承诺 服务社会民生

发布作者:  来源:  发布时间:2012/5/16

城市供水是城市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基础,是城市的“生命线”。供水服务质量直接关系社会公众利益,关系到人民群众生活质量。近年来,我中心围绕保障全市供水安全这一中心,牢记让人民群众吃上放心水满意水这一目标,深化服务,践行承诺,努力为居民群众提供优质、高效的供水服务,确保了水质好、水压足、维修快、计量准、服务优,受到社会各界一致好评。

一、公开服务承诺,接受群众监督。一是用水业务受理:凡用户提出的用水申请,符合供水规划、具备发展条件的,大型工程按工期定额确定时限,一般供水工程五日内完成设计,三日内安排施工。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,签订《供用水合同》交付使用。二是供水水质:按国家规定标准,定期采样化验分析,严格做好水源水、出厂水、管网水的管理,水质综合合格率达到98%以上。用户提出水质问题,两日内采样化验,一周内做出明确答复。三是城市水价收费标准:居民生活用水(包含学习教学和学生用水)2.30元/立方,非居民生活用水(包括工业生产、经营服务、行政事业单位用水)3.25元/立方,特种用水(包括洗车、洗浴、纯净水生产)5.35元/立方。四是抄表收费:居民用户每月1—10日为抄表期,当月底交清水费;单位用户每月20—25日为抄表期,次月10日前交清水费。用户对水表查抄和水费提出异议时,36小时内给予答复。五是供水设施维修:定期巡查、维护供水管线和附属设施,供水设施完好率98%以上。抢修服务24小时值班,对供水突发性事故及时抢修。六是服务纪律:供水服务热线5534111坚持24小时畅通,用户如有用水方面要求,可随时拨打供水服务热线,我中心将提供优质快捷服务。

二、提高服务效率,优质高效服务。集业务咨询受理、工程设计安装、业务费用收缴、立户验收、信访投拆等功能于一体的供水综合服务大厅,全面推行首问负责制、服务承诺制、限时办结制、跟踪督办制、责任追究制,公开了审批事项、收费标准和依据,设置了交费示意图和服务流程图,以及咨询服务台,对申请办理安水的用水户,简化办事程序,缩短办事流程,一门受理,集中办理,限时办结。工作人员严格办理程序和收费标准依据,优质高效服务。加强水表查抄,抄表收费人员统一着装,挂牌上岗,按时查抄水表,抄表到位率100%。供水服务执线5534111坚持24小时畅通,对电话来访、咨询、投诉等事务,均做到有记录、有处结、有回复,接听率、传递及时率、回访率100%,处结率99%。今年以来,接处各类咨询、投拆电话4400余次。供水抢修24小时值守备勤,备足备好抢修物资、设备,车辆,确保发生供水故障时及时迅速抢修,抢修及时率100%。加强供水设施巡查、维护,划片管理,责任到人,今年以来,共维修维护水表、管网2600余处。强化水质安全,严格日检、周查、月报制度,对水源水、出厂水和管网末梢水实行24小时水质检测,水质综合合格率达98%以上,确保了居民群众用水安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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